※ 引述《jordanlove (LakersNYY)》之铭言:
: 记者林东良、戴若涵/台南报导
: 民进党前中执委、台盐前董座陈启昱涉光电弊案,导致台盐损失达11亿元,台南地院1
: 日召开羁押庭,但陈启昱并未到庭。南检发出拘票拘提,台南、高雄检警、海巡动员数
: 百人,但迟迟未发现其踪影,台南地检署4日正式发出通缉。台南地检署襄阅主任检察
: 官蔡宗圣指出,陈启昱在律师的陪同下,25日上午10时许自行到台南地检署报到,目前
: 由检察官侦讯中。
主动投案是一回事,但检察官见面时,不是应该先问“桶子好坐”吗?(误)
但不管怎样,如今既然已经现身
相信应该要直接声请羁押禁见(后半部分可能因为逍遥法外期间接触不特定外界,恐怕已
有串证的嫌疑,而无法发挥效用),避免再浪费不必要的司法资源了吧?
至于在逃亡期间的整体所作所为,相信除了找律师洽谈外,主要是为处理掉不法得利,使
检调无从追溯、扣押其财产等,调查难度加重
不过这些只是揣测而已,目前尚待当局对外说明
而从菲律宾回到台湾,如果也是走非法管道,大概要被另加“违反《入出国及移民法》”
的罪行了...
又不论这是否与台湾在国际棒球上的表现有关,现阶段最重要的是不要再转移焦点,从速
完成侦办、起诉程序,避免因故再拖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