楼主:
RedEdge (红刃)
2024-11-23 11:48:56其实修法之前最大的问题
一直都是那些人有没有PRC国籍这问题
实作发我国身份证的时候用除户籍证明
就是为了规避国籍问题
你不能用你的常识说
某人上海来的所以他铁定有PRC国籍
我国法院通常面对双重国籍的争议时
会参照外交部去函该国家
询问该人是否有该国国籍
详情可以查KMT 李庆安
如果这法律修正通过之后
PRC开记者会说他们讨厌的政治人物
例如赖清德,具有PRC国籍
我国当然可以完全不理PRC
但一旦有人同时举发
上海来的不分区立委和赖清德有双重国籍时
我国法院该参照什么呢?
要不要去函PRC询问?
上海来的去函询问吗?
赖清德要去函询问吗?
我等著看这场面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