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前在台大法律系上课时, 最难理解的, 是占位行为,
法22还是16的那间大教室, 可以被贴满便条贴,
那时就想:
靠! 这群家伙在想什么?
这些人以后都是国家的法官、检察官、律师耶,
就这副德性?
还是这位乱教一通、狗屁胡扯的刑诉教授的课??
只因为他是出国考考题的, 就要这样?
这样以后工作, 难道不会对政权跪舔??
刚看到一位全律会干部的贴文,
说什么上次律师游行, 是1991年的废除刑法100条。
唉, 我才想感叹!!
那时的律师, 可是永远站在政权的反面、代表社会的良心。
现在这些律师是什么?
和政权肩并肩站在一起, 站在政权的反面的反面,
沐浴在权力与标案的荣光中!!
干!! 真的没想到律师们可以堕落成那样,
早知道当年就上去把贴便条贴的狂揍一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