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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完整新闻标题 帮诈团领10万被抓 18岁车手 赔48万和解仍要关
4.完整新闻内容︰
〔记者张瑞桢/台中报导〕年仅十八岁的周姓机车行学徒,缺钱缴机车贷款与交通违规罚
单,“兼差”当诈欺集团车手,领走游姓被害人十万元汇款后落网,一审依加重诈欺取财
罪将他判刑一年一月;月薪二万多元的他,为了拼免关,与游男和解成立,允诺加码赔偿
四十八万元,但上诉后被高等法院台中分院打脸,认为和解与自白可减刑,惟其犯行并无
足以同情悯恕之处,仅酌减改判十月徒刑,若依此确定仍须入狱。
机车行学徒兼差 自毁前途
判决书指出,周男去年九月加入诈团,去年十月游男掉入投资诈欺陷阱,汇款十万元到人
头帐户,周男领出十万元转交上级,获二千元报酬后被查获。彰化地院审理时,周男坦承
犯行,一审将他判刑一年一月,周赶紧找游男和解,游男损失十万元,周男不想蹲苦窑,
允诺总共赔偿四十八万元给游男,两人达成和解。
周男上诉时,指自己年轻,仅国中毕业,思虑较浅,先将二千元报酬赔给游男,其余尔后
支付,希望二审改判为可易科罚金的六月徒刑,让他免除牢狱之灾。
法院:无显可悯恕减刑余地
高等法院台中分院却认为,周男虽与对方和解,但多数尚未支付,且其犯罪情状,并无足
以引起同情、亦无显可悯恕的减刑余地;法官审酌两人已和解,被捕后坦承犯行,依此撤
销原判决,改判十月徒刑,还可上诉。
周男另有一案为领出款项六万余元,也与被害人和解,但尚未支付,该案被新竹地院判刑
一年一月。
5.附注、心得、想法︰
现在好像车手或诈骗帮助犯(ex.提供存摺户头人头等)都罚的特重,虽然可笑的是上游抓不到
但是用这种方法不知道有没有多一点吓阻力就是了,希望诈骗早日绝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