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新闻] 中配李贞秀递补立委争议 陆委会:我《

楼主: leafff (LEAF)   2024-11-15 17:03:44
要讨论怎么处理双重国籍的公职人员,
可以先看看邻居日本的作法
https://www.cna.com.tw/news/firstnews/201707180321.aspx
“产经新闻报导,根据公开的相关资料,莲舫是去年9月6日申请放弃台湾籍;9月13日台湾
发给她除籍证明书,9月26日到目黑区公所提出放弃外国国籍申请书。
不过,日本政府并不承认台湾是国家,莲舫申请后的隔月、也就是去年10月7日被驳回申请
,她当天依户籍法向区公所提出选择日本籍申请。”
所以说照日本的法律来看,
莲舫并没有双重国籍,
这也是为什么区公所不给她放弃外国籍申请书,
当时好像还有台湾人批评她
※ 引述 《todao (心里有数)》 之铭言:
:  
: 梁文杰表示,我国的《国籍法》是硬性规定,就是你要任公职,就不能有双重国籍。至于

: 个国籍的意思,不管你是这个国家,我们外交上面有没有承认,或者是国际上面有没有

: 认 这个国家,那个都不重要。他举例,科索沃现在不是联合国的成员,但是如果今天有

: 有科 索沃的国籍,同时也有中华民国的国籍,根据国籍法就会要要求你放弃科索沃的国

: ,所以 这跟这个国家到底是不是我们所承认的或者说他仅仅是一个政权,或者是只是一

: 地区,那 个都和这个事情无关。
:  
: 梁文杰强调,《国籍法》的规定是硬性规定,我们承不承认这个国家,通常它是一个外交

: 面牵涉到的政治问题,可是你有没有这个国家的国籍是一个实质的问题,所以对这个问

: , 我们觉得并没有什么矛盾的地方。
:  
: 梁文杰指出,至于中国的《国籍法》怎么规定?他认为,这个并不是《国籍法》要处理的

: 题,我们自己的《国籍法》没有要处理这个问题,因为全世界有这么多国家,每一个国

: 的 国籍的放弃的规定不一样,但是我们的《国籍法》就是这样硬性规定,你除了放弃对

: 的国 籍之外,不然你就不要任公职,这是我们国籍法就只能二选一。
梁文杰举科索沃这个例子,
跟现在的问题根本没有可比性
中华民国承认科索沃,
但不承认中国!
如果梁文杰的说法真的实施下去,
对于公职人员,
有西兰公国的国籍要不要放弃?
(一个在英国外海的石油塔上建立的微型国家,
没有国家正式承认)
有个网络上的虚拟国家的国籍要不要放弃?
前段的例子虽然看起来很少见又夸张,
但是这是梁文杰自己说的,
不管那个“国家”受不受我国承认,
或是只是一个地区或政权,
甚至没有全部国家构成的要素都算,
标准上会滑坡到这种地步
这不就是“毁宪乱政”?
不过个人当然是希望她可以主动在就职前放弃国籍,
但相关单位要她放弃国籍,
是于法不合的问题

Links booklink

Contact Us: admin [ a t ] ucptt.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