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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配李贞秀递补立委争议 陆委会:我《国籍法》硬性规定不能双重国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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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陆委会副主委梁文杰今(14)日强调,我国的《国籍法》是硬性规定,如果要任公职,就
不能有双重国籍,只能二选一。(图/翻摄陆委会直播)
民众党不分区立委排名第15的中国籍配偶李贞秀,预计2026年循党内“两年条款”递补成为
台湾首位陆配立委。对此,陆委会邱垂正昨日明确指出,依据《两岸条例》和《国籍法》
等 规定,担任公职人员需放弃非中华民国国籍,以确保对国家的忠诚。陆委会副主委梁文
杰今 (14)日强调,我国的《国籍法》是硬性规定,如果要任公职,就不能有双重国籍,
只能二 选一。
针对民众党不分区立委候补人李贞秀的“中国籍配偶”身分引发的争议,邱垂正昨日接受《
CNEWS汇流新闻网》主持人黄光芹的直播专访时指出,《两岸条例》第21条保障原籍中国大
陆人士的参政权,同时兼顾国家安全和宪政秩序。因此,李贞秀若当选立委,必须依《国
籍 法》规定放弃中国国籍,因为担任公职须维持对国家忠诚,不可能身兼其他国家国籍,
《国籍法》要求所有公职人员放弃非中华民国国籍。
陆委会下午举行例行记者会,有媒体询问,查了对岸的规定,如果你要办理放弃中国国籍,
有一些条件,包括你是不是外国人的亲近家属,或者是定居在外国,或是有其他正当理由
, 必须符合其中一项。还有,中国现在秉持所谓的一中原则,中华民国不会满足外国这样
的界 定,也就是说在实务上当事人、陆籍配偶,不太可能做到放弃中国国籍这件事?那《
两岸条 例》第二条定义中国大陆地区是指台湾地区以外的中华民国领土,那陆委会在谈最
近陆籍配 偶可否递补成为不分区立委这件事情上面的谈话,是不是已经逾越了两岸条例,
甚至是我们 的宪政架构?
梁文杰表示,我国的《国籍法》是硬性规定,就是你要任公职,就不能有双重国籍。至于这
个国籍的意思,不管你是这个国家,我们外交上面有没有承认,或者是国际上面有没有承
认 这个国家,那个都不重要。他举例,科索沃现在不是联合国的成员,但是如果今天有人
有科 索沃的国籍,同时也有中华民国的国籍,根据国籍法就会要要求你放弃科索沃的国籍
,所以 这跟这个国家到底是不是我们所承认的或者说他仅仅是一个政权,或者是只是一个
地区,那 个都和这个事情无关。
梁文杰强调,《国籍法》的规定是硬性规定,我们承不承认这个国家,通常它是一个外交上
面牵涉到的政治问题,可是你有没有这个国家的国籍是一个实质的问题,所以对这个问题
, 我们觉得并没有什么矛盾的地方。
梁文杰指出,至于中国的《国籍法》怎么规定?他认为,这个并不是《国籍法》要处理的问
题,我们自己的《国籍法》没有要处理这个问题,因为全世界有这么多国家,每一个国家
的 国籍的放弃的规定不一样,但是我们的《国籍法》就是这样硬性规定,你除了放弃对方
的国 籍之外,不然你就不要任公职,这是我们国籍法就只能二选一。
5.附注、心得、想法︰
我个人不喜欢梁
单纯看不顺眼
但不得不说梁这话讲得在理
确实
中华民国国籍法就是规定不能双重国籍
就是忠诚条款
很合理的设计
这事完全不用去讨论中共国到底是国家还地区
反正要当立委就是拿出已退出中共国国籍文件出来就对了
这下球丢到中共国手上了
根据中共国《国籍法》第9条至第10条的规定
1.自动丧失:
(1)定居外国的中国公民
(2)自愿加入或取得外国国籍的
2.主动退出:
自己申请退出中国国籍获得批准,包括
(1)外国人的近亲属
(2)定居在外国的
(3)有其它正当理由
简单讲
无论是自动丧失或主动退出
都要中共国发给相关证明文件
那中共国如果还是死不承认中华民国存在
不肯面对现实发给李女相关文件
那就会害到在台中配例如李女了
梁这说法是最正规最标准的依法行政
中共国惨了
估计小粉红们会崩溃
大叫是中华民国的问题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