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讨论] 要求陆配放弃国籍会违宪吗

楼主: ke0119   2024-11-15 04:07:18
一般中配哪有什么关系,
台湾本来就是承认双重国籍的国家。
(感恩老蒋一家老小喔,这制度
也算是配合当初的米国蒋家人)
但问题是立委等公职好吗~
要不然当初为什么会吵
一些立委有没有双重国籍~
在政黑混这么久,
连这点基础常识都没有吗?
还是你明明知道公职不能有
双重国籍,却还是在那边有
的没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就是跟中华民国国籍
不同啦~
不要国名有一个中,有一个国,
你就当成是一样的东西了,
要不然刚果共和国跟刚果民主共和国
你也以为是同一国喔?
更别提连国旗国歌都不一样,
我就问你,那个中国籍备位立委
唱的国歌是义勇军进行曲?
还是中华民国国歌?
她唱国歌开口第一句是
三民主义?
还是
起来!愿做奴隶的人们?
然后不要再跟我扯什么两岸人民条例,
我们有这个条例没错,但它明明白白
的写着“台湾地区人民不得在大陆
地区设有户籍或领用大陆地区护照。”
那个备位立委听说已经取得台湾地区
人民身份,那自然也适用这一条!
p.s.
该条例开头第二条就定义:
台湾地区人民:
指在台湾地区设有户籍之人民。
你们谁再拿这个条例出来说嘴,
我就把它甩在你们无知的脸蛋上。
简单说,
国籍法规定公职不能有双重国籍,
所以她若有中国国籍=OUT
两岸人民条例规定你台湾地区人民
不能有中国户籍、中国护照!
要不然你也会失去一般台湾公民
的政治权力!
还有,
这两个法令规定的东西也没冲突,
结论就是那个备位立委
1.不能有中国国籍(国籍法公职规范
2.也不能有中国户籍或持有中国护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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