楼主:
laptic (无明)
2024-11-13 13:29:44※ 引述《ppoor2005 (伊语)》之铭言:
: 只要缓刑,就天下无敌了吧
: 常看到一堆司法案件,例如判刑3年,缓刑5年.
: 或者判10年,缓刑20年.
: 讲简单点,只要缓刑,就不用被抓去关
: 这有比较好吗
: 以后干脆判,判30年,缓刑50年好了
“缓刑”不能随便乱给
按《刑法》第七十四条,必须“有期徒刑二年以下、拘役或罚金”,同时“未曾因故意犯
罪受有期徒刑以上刑之宣告”或“虽然曾因故意犯罪受有期徒刑以上刑之宣告,但在执行
完毕或赦免后五年内未再故意犯罪”,法官才有权为缓刑宣告
这种摆明是不明确了解法律的结果了吧?
而且观察所提司法案件,又不是亲绿的就一定缓刑、亲蓝白的则一定要入狱执行
只是在媒体的渲染下,已经产生失焦的疑虑了
因此才说,不要任意“闻鸡起舞”,否则极容易失去判断能力,进而连是非都无法分辨,
同时真相都拒绝认真看待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