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新闻] 沈伯洋质疑无中国护照怎来台 李贞秀呛

楼主: treasurehill (宝藏岩公社及资源应用上)   2024-11-10 11:05:05
笑死!二岸人民关系条例根本就不是取得中华民国国籍的法源依据
中华民国国籍的取得的规定规范在国籍法第二条
第 2 条
有下列各款情形之一者,属中华民国国籍:
一、出生时父或母为中华民国国民。
二、出生于父或母死亡后,其父或母死亡时为中华民国国民。
三、出生于中华民国领域内,父母均无可考,或均无国籍者。
四、归化者。
前项第一款及第二款规定,于本法中华民国八十九年二月九日修正施行时未满二十岁之人
,亦适用之。
与二岸人民关系条例第二条以户籍来区分台湾地区人民与大陆地区人民根本是二马子事
第 2 条
本条例用词,定义如下:
一、台湾地区:指台湾、澎湖、金门、马祖及政府统治权所及之其他地区。
二、大陆地区:指台湾地区以外之中华民国领土。
三、台湾地区人民:指在台湾地区设有户籍之人民。
四、大陆地区人民:指在大陆地区设有户籍之人民。
再者,依据入出国及移民法
第 3 条
本法用词定义如下:
一、国民:指具有中华民国(以下简称我国)国籍之居住台湾地区设有户籍国民或台湾地
区无户籍国民。
四、居住台湾地区设有户籍国民:指在台湾地区设有户籍,现在或原在台湾地区居住之国
民,且未依台湾地区与大陆地区人民关系条例丧失台湾地区人民身分。
五、台湾地区无户籍国民:指未曾在台湾地区设有户籍之侨居国外国民及取得、回复我国
国籍尚未在台湾地区设有户籍国民。
可知,只有居住台湾地区设有户籍国民或未曾在台湾地区设有户籍之侨居国外国民及取得
、回复我国国籍尚未在台湾地区设有户籍国民才具有中华民国国民资格,大陆地区人民或
因入籍中国而丧失台湾地区人民身分者皆不具有中华民国国民身分,其所生子女也不会因
此取得中华民国国籍,所以行政院才会在2023年废止有关大陆地区人民亦为中华民国国民
之解释函令,你的解释完全违背现行法令规定,而且错引法源依据
※ 引述《iincho (世界的尽头)》之铭言:
: ※ 引述《mjh ()》之铭言:
: : 像你这样的台湾人 也挺草包的
: : 国籍 不会因为有没有护照 就会消失
: : 你出生的时候 也没有护照 难道你就没有国籍?? 你就不是法律上法理上的台湾人??
: : 反而 就是因为有这个法律身分 你才能去申请护照作为
: : 在国际间通行的法律法理证明文件之一
: : 李贞秀 就是有中国国籍 有错吗??
: 在台湾以外没错,在台湾内有错。
: 根据移民署的论文"台湾地区大陆配偶与外籍配偶居留法令之比较研究",
: 对面所有的中国人包含习大大都是"没有户籍的中华民国国民"。
:  法源是两岸人民关系条例。
: : 没有中国护照 又不代表他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有丧失
: : 今天你台湾护照过期了 你还是保有台湾国籍 因为你没有放弃国籍证明
: : 所以 你就无法加入中国籍 成为法律上的中国人
: : 教你多读点书 才不会跟着一堆人做草包
: 我比较好奇到底是谁没读书,根据目前现行台湾法理,我们根本不认对面的
: 中国籍,而是认为他们都是中华民国国民。
: 这个当初中配要放不分区的时候已经吵过一轮了。连我这个不是念法律的
: 法条爬过一次都知道沈伯洋在鬼扯,我不相信他自己不知道。
: 对了顺便告诉你,对面一样认为所有台湾人都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民,
: 假设今天要认同对面的国籍法,照他们的说法所有台湾人要选公职都不行。
: : 更别说 连美国移民局都不准领有台湾护照的申请人去填写自己的前国籍是中国
: : 就是只能写台湾 因为领有台湾护照 就不是法律上中国人嘛
: : 你这个台湾人 真的草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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