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讨论] 法官裁定书这样写 算是有找到金流吗

楼主: tn00270144 (吱吱拉屎生蛆蛆)   2024-11-02 10:27:10
※ 引述《nicholas0406 (尼可拉斯)》之铭言:
: 就昨天台北地方法院开庭审理 柯文哲的延押庭
: 法院审理完后,法官都要写裁定书
: 就是要告诉社会大众 柯文哲应该继续延押的原因是什么 ?
: 其中法官看完检察官呈上的证据后,裁定书有一段这样写
: 况依目前检方掌握柯的相关事实,形式上符合图利罪要件,
: 实质上柯也已获不明来源财产的利益,分别于应晓薇分配贿款、及沈庆京论功行赏之际
: ,确有不明来源金流分别汇入柯的妻、儿帐户。
: 白话文就是 检察官掌握柯文哲贪污的相关事实中,除了符合图利罪之外
: 实质证据也显示 沈庆京有把贿款 分别 汇到柯文哲老婆陈佩琪跟儿女的帐户中
: 以及沈庆京行贿者将贿款交给白手套应晓薇 来分配贿款,而这笔贿款也有汇到
: 柯文哲妻儿帐户。
: 这样来看 就法官看完检方提供的事证 写出来的裁定书
: 检方有找到金流吗 ??
居然解读成沈庆京贿款有流入柯文哲帐户
?????
都白话文写
不明来源金流存入柯文哲帐户了
不明来源金流
不明来源
不明来源
请思考不明来源的意思
这不明来源可能真的是贪污受贿
可能是不法政治献金就像谢国梁那种
可能是路上捡到的
任何可能都有
但实际上检察官目前掌握的证据
在法官来看并不能代表是贪污对价金流
就是这么简单
检察官掌握的证据
绝对比周刊掌握的更正确更接近事实
既然检察官掌握的在法官来看都不齐全
看周刊当证据的绿粉
真的不要再把周刊当证据了
当个八卦听听就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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