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讨论] 台南地院:因罪证不足 所以驳回声请羁押

楼主: treasurehill (宝藏岩公社及资源应用上)   2024-11-02 02:14:33
→ Supasizeit: 罪证不足什么时候可以当不羁押理由 203.204.195.174 11/02 00:34
笑死!法盲是不是不懂羁押的法定要件之一就是犯罪嫌疑重大,难怪一直跳针
第 101 条
被告经法官讯问后,认为犯罪嫌疑重大,而有下列情形之一,非予羁押,显难进行追诉、
审判或执行者,得羁押之:
.........................
三、所犯为死刑、无期徒刑或最轻本刑为五年以上有期徒刑之罪,有相当理由认为有逃亡
、湮灭、伪造、变造证据或勾串共犯或证人之虞者。
然后KP被声请羁押第一次被驳回的理由就是罪嫌不足,是抗告到高院才翻盘的,你怎么又
不提了呢?
北院今3时许指出,柯文哲犯罪嫌疑不重大,无保请回。理由如下:
一、检察官以被告涉犯贪污治罪条例第6条第1项第4款之对于主管或监督之事务图利罪,
以及第4条第1项第5款之违背职务收贿罪等语。而本案争点在于:2021年9月9日都委会第
783次会议决议中,外加20%之容积奖励,使总容积率由560%提高至672%,以及基于该会议
决议所生之:1.台北市政府以2021年11月1日府都规字第11030520111号公告核定之都市计
画所外加20%之容积奖励、2.2022年10月18日台北市都发局所核发之建照,客观上是否合
法,以及被告主观上是否明知其为违法而仍为指示。
二、羁押要件中所称“犯罪嫌疑重大”,系指很有可能如此、有犯罪之高度可能性之程度
,先予叙明。
三、20%之容积奖励,客观上确有违法情形,有监察院纠正案文在卷可稽,亦即认:不符
合“都市计画法第24条”(盖无“当地分区发展计画”)、不符合“都市更新建筑容积奖励
办法”(盖与都市更新性质不同),以及不符合公益性、对价性。
四、本案关键在于:被告柯文哲是否明知都委会将以形成违法决议方式图利京华城,或被
告是否明知“20%容积奖励”系属违法。被告并非都委会之与会人员,而无从直接知悉开
会情形,自身亦无相关专业,则其主张,“信赖形式上具专业性且为多数决之都委会决议
”,以及具相关专业的彭振声意见,尚非无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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