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引述《thjyrsj (千里)》之铭言:
: 基本上现在看阿北的新闻都觉得他有罪,毕竟就跟当时的扁案一样,一直洗一直洗,洗
: 到很多绿营的朋友也觉得阿扁有罪。
: 阿扁最后也被判刑,真的有罪也进去了
: 但是阿北现在明明是无罪之身,而且新闻都说要秉著无罪推定,凭什么跟其他犯人一样
: 关在看守所,关在那犯人才需要待的环境。
: 不能用软禁的方式吗,至少要在像样一点的环境才可以吧?
: 台湾的狱政真的落后,未判刑的人还要关在笼子,期待台湾狱政会有进步的空间。
毕竟台湾没有典型的“政治犯”制度(过去的“白色恐怖”在现代不具效用),实施居家
软禁措施恐怕会引发“差别待遇”的争议,不利于未来的攻防
且观诸其他国家的情况,看守所(扣留所)的设计和监狱没有不同,都是用“铁窗生活”
来看待,因此更不能期望有什么重大程度的改善。
又,软禁并非指定得处分之自由刑
以《刑事诉讼法》的角度来看,法官也无从作此类裁定,除非期望他们违反程序正义,否
则此刻的处境是可预期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