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次台风假过后 都会有人抱怨政府不愿意让民众有重建家园的时间
个人感觉如果有这方面需求的人很多 是否未来可以修法
增加一个台风过后的"灾后重建假"
这样如果在台风过后 因为遇到路树倒塌 路面积水或疏洪道封闭之类的原因
或者真的要清理台风过后受灾的家园等等
只要向公司请个 灾后重建假 就不会被记迟到 或者扣薪水等等
可以比照特休 或家庭照顾假的计算方式
毕竟不是每个人都会在台风过后还要重建家园之类的
所以建议可以修法增加这个假别 让有需要的人去使用
没需要的人就可以正常上班 股市也可以正常运作
这样是不是也是个做法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