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湾不在籍投票可以早点做了吧?
参考美日~
这几天看美选,日本选举,它们制度
都有提前投票,邮寄投票,不在籍投票
等等便民制度
台湾倒不一定全抄,因为怕公平性
但“不在籍投票”可以增加百姓投票意愿
减少舟车劳顿、便民~
每个党都希望票数增加吧?谁不要?
日本“不在籍”是,
可以去当地公所提前登记申请,
当天本人去“当地投票所”就能投
台湾其实这点,很简单,也可以学
简单说
本人亲自带证件或印章登记,本人投票
(就领投票通知单回去,
投票日当天,去登记的当地投票所投票),
不会有冲突,或重复投票
就是类似选前提前几周或两个月前,
给你一段开放登记时间(像是一个月)
登记好,资料回传中选会
就会在户籍地选举名册注记,
“它是不在籍”
这种没争议的事情,
为啥台湾投了快三十年,
中选会还不做?
*本来想讨论不在籍可用提前投票,
或邮寄投票那些制度...
但想想增加太多公务员工作,
怕脑袋转不过来跟争议,算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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