楼主:
smithjr (小牛溜鸟侠)
2024-10-29 14:01:01这要用人类历史宏观的角度来讨论
过去2000来
与十三到十六岁的少女
能结婚发生性行为的时期
至少占了1900年以上
就连一百年前
我们的国父 都搞大了13岁的肚子
究竟是以前的价值有问题
还是现在的价值不正常
值得大家省思
至于如何解决犯罪问题
会犯罪就是有需求
把需求满足就好了
具体就是合法性交年龄降到13岁
并开放性交易
变态绅士们欲望满足了就不会犯罪了
至于谁会卖? 会卖的可多了
没看新闻 为了爱凤 为了传说道具
为了演唱会门票 有吃药可不戴套
愿意为了钱而张开双腿的少女可多了
一边有需求 一边有供给
把两边凑在一起 问题不就解决了
最后我要解释 以上单纯学术政策讨论
我不是恋童癖 也没有跟20岁以下发生性关系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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