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特] +1!蔡彩贞大法官认同官员说谎应课刑责!

楼主: waynecode (韦恩咖啡)   2024-10-29 13:41:06
政黑蔡英文走狗的悲哀
继詹森林, 朱富美两位大法官认同官员说谎应被课以刑责之后
蔡彩贞大法官也参战了!!
以下节录:
1. 本判决虽以系争规定听证部分处罚之公务员于听证时虚伪陈
述,属政治性争议,主张应令负侵害较刑罚小之政治责任,始为
适当之手段。惟具政务官身分之公务员虚伪陈述经发现时,若已
任期届满而不再担任该职务,即难以追究其政治责任;不具政务
官身分之一般公务员为虚伪陈述,则可能因公务员科层体制分
层负责,对其所属政务官之归责有事实上困难,致使政治责任之
追究无法落实,进而削弱以课责吓阻公务员虚伪陈述之效果。
2. 而仅课予政治责任,于诸多情形下均无吓阻公务员虚伪陈述之
可能,亦难以避免立法院之宪法上重要职权陷于错误而行使之
风险,两相比较,刑罚显较能发挥该吓阻效果,而为有助于维护
立法职权有效、顺利进行目的之有效手段。本判决宣告系争规定
听证部分违宪,殊难谓合。
3. 释字585号:
司法院释字第 585 号解释理由书第 2 段,为补充司法院释字 325
号解释所为之阐述,就行为人单纯拒绝立法院提供资料、调阅文
件、陈述证言、表示意见等行使调查权之要求,而“违反协助调
查义务”之情形,虽认得课予之法律责任,以科处罚锾范围内为
限,然系争规定听证部分处罚之行为系公务员以故意虚伪陈述
之积极行为,致使立法院职权之行使陷入错误之风险,较诸该解
释指涉之单纯拒绝立法院行使调查权之要求而不配合调查之消
极行为,违反协助调查义务之情节显然较重,恶性较大,系争规
定对听证时虚伪陈述课予刑罚,核与该解释意旨,不生扞格;其
是否符合宪法,仍应依比例原则中之衡平性及刑事法领域之罪
刑相当原则予以审查。
========================================================
事实很明显了
又一位有风骨的大法官拒绝当绿狗
蔡彩贞大法官认为!
现行规范有太多漏洞,能让说谎的行政官员逃避政治责任!!
甚至根本无法追究! 对! 所以需要刑罚才有吓阻力!
而且蔡彩贞大法官认为!
对于藐视国会罪里,针对官员虚伪陈述而克以刑责这件事情,与释字585并无互相牴触!!
论破!!
政黑挺独裁网军吃屎
绿狗大法官吃屎
赖清德吃屎

Links booklink

Contact Us: admin [ a t ] ucptt.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