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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于在国会被质询、听证会上官员如果未说实话的行为,蔡宗珍认为只须要负政治责任,
不须予以裁罚,判藐视国会罪违宪。但包括朱富美、蔡彩贞、张琼文等实务界出身的大法
官,都提出不同意见。
朱富美在不同意见书中指出,立法委员透过调查听证或听证程序,可履行多项关键职责,
如监督施政、了解行政部门是否撙节并有效执行预算等。出席听证会之行政首长或政府人
员,如明知而故意为虚伪陈述,影响、阻碍国会对于重要施政之监督或议决法律案、预算
案之决定,对国家社会造成之损害及影响,可能远超过伤害罪、诈欺罪等司法个案伪证对
司法权正确行使之危害,刑罚手段属适当且必要手段。
朱富美引用美国霍姆斯大法官的名言,“伟大的宪法规定并未建立和划分黑白领域”,她
语重心长指出,如何保持权力分立原则之灵活性,关键应在制衡,避免将政府机关及其功
能划分为密不透风的隔间。
另名大法官蔡彩贞也写不同意见书指出,公务员于立法院听证时,就其所知重要关系事项
虚伪陈述,应科处刑罚。她指出,课予政治责任,在诸多情形下无吓阻公务员虚伪陈述之
可能,刑罚显较能发挥该吓阻效果。判决违宪,她难以认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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尽管官员说谎要被惩罚;在全世界民主国家都是普世价值
但台湾的绿狗大法官却占多数
认为处罚官员说谎,是侵犯了宪法赋予官员说谎神圣不可侵犯的权力
显示台湾真正往独裁道路上走去了
领纳税金的官员,居然能对代表人民的代议士们说谎,不能处以刑罚呢!!
台湾人
果然都是中国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