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引述《tty0102 (酒精)》之铭言:
: 如题,礼拜四柯文哲的延押庭就要开了,延
: 押有两派说法,一派认为是找不到证据押人
: 取供,另一派说是已经找到证据,只是牵涉
: 得太广还没调查完,哪一个说法才比较合
: 理?
地检署的说法必然是后者,而小草则会倾向前者
两者之间不存在“合理”这论调
如果有想着“司法必定会伸张正义”这个主轴,理论上应会觉得只要掌握足够涉案证据,
且已经调查充分,就没有需要羁押禁见
但发生的是不同情况的话,则要另当别论了...
无论如何,“世事无绝对”是不变的真理
且观察民调也可知道,认为“柯文哲有获得公平审理”的支持度较反对者居多,因此后者
应会较为准确、反映实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