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讨论] 为什么要修明知会违宪的法案、做白工 ?

楼主: pojohn (蒙著脸代表武功高)   2024-10-27 08:21:46
※ 引述《nicholas0406 (尼可拉斯)》之铭言:
: 我实在看不懂 为什么这届的立委 坚持要修一个社会大众都知会违宪的法案
: 公民课本都有教,宪法就是五权分立
: 这届立委 就突然大头症发作说 我不要五权分立了
: 我要修法 让立法院也可以同时有行政调查权
: 这随便问我家隔壁阿嬷都知道 这违宪
: 但这些白痴立委 还是坚持要修、做白工
: 浪费时间、浪费社会资源
: 为什么要修法之前 都不先用脑 ?
何谓“调查权”?这乃是为了实现机关职权的一种“资讯获取权”。宪法虽然只在监察院
这一章明文规定“调查”,但这顶多只是“例示”。宪法规定监察院有调查权,并不排斥
其他机关在宪法固有权限范围内,拥有获取资讯的权力。
最简单的例子就是“司法调查”。宪法第七章“司法”从头到尾都没规定法院有调查权,
那难道说审判程序不能调查证据吗?检察官隶属于法务部,宪法第五章“行政”也只字未
提调查权,莫非检察官传唤侦讯、声请搜索等权力都是违宪的吗?
此外,一般行政机关基于法律规定赋予强制调查权,也是所在多有。以公平交易委员会为
例,它可以要求各事业单位提供资料、到场说明,甚至可派人迳行至事业单位现场勘查。
拒绝配合者,公平会得按次课处罚锾,罚到该事业配合为止。这类的规定在各种行政法规
中不计其数。从来没有人主张,公平会或其他行政机关的调查权“侵犯监察院专属调查权
”!
立法院没有调查权要怎么审预算 怎么立法修法啊...躲在屋子闭门造车吗?
没有调查权要怎么监督预算使用啊, 批了预算买鸡蛋,怎么买的一斤多少不用调查吗?
还是听官员说就好了..官员说谎贪污了怎么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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