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国民党自己订立的五权宪法中
立法委员的权力范围就那么大而已
想要靠修法自肥扩大权力是不可能的
因为在五权宪法架构下,还有大法官可以节制立法委员违宪乱搞修法
所以解决办法很简单,那就来修宪啊
我建议整部中华民国宪法全部翻掉
觉得立委权力太小? 那就废除掉监察考试院
把监察院和考试院的权力都归到立法院那边
以后立法委员可以弹劾官员,考核公务人员
立法委员完全可以控制行政体系
这样不就搞定了吗?
要是还怕司法院的大法官节制立委权力
也可以废掉大法官,让立法委员自由修改宪法
如果怕总统权力太大
直接废除掉总统,改成内阁制
以后代表行政权的政府内阁也是从国会多数党选出来的
这样应该让黄国昌很满意了吧
按照内阁制,大蓝小蓝可以组阁
黄国昌真得可以捞个内阁法制局长官当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