笑死!蓝白一点基本人权法治概念都没有,成天只会在哪胡扯,看看大法官怎么说的
此外,被提名人作为人民所享有的宪法基本权(隐私权、名誉权、表意与不表意自由等)
保障,并不因其被提名出任公职,并进入政治任命的人事审查与同意程序而有不同。被提
名人协力与配合立法院人事审查程序的要求,仅属被提名人为避免其人事任命案遭立法院
否决致蒙受不利益,而自愿承受负担,自不得以法律手段强制其履行。
今天就算你私人公司要求面试者填具资料,还得加注
1. 本人授权XXX对以上资料正确性予以查核,若有造假,如经任用,仍得为解聘依据
及负担法律责任。
2. 本人兹同意授权XXX及其相关企业、相关营运组织及公司所委托之第三人为召募聘
用、人事管理(如:公告)及业务执行之目的,在符合个人资料保护法等相关法令之范围蒐
集、于国内与国际间处理、利用本人现在及将来所提供之个人资料,并得于特定目的消失
后保存至少五年。
3. 本人声明XXX已依个人资料保护法之规定,明确告知本人此履历表内的机关名称、
个人资料类别、个人资料利用之期间、地区、对象及方式、本人依个人资料保
护法第三条规定得行使之权力及方式、及不提供个人资料时,对本人权益之影响。
等类似字眼,以符合个人资料保护法之规范,而且就算应试者不填,你也不能拿他怎样,
顶多就是不予录取而已,法律并没有授权公司可以强制要求面试者提供个人资料,连这基
本法治概念都没有,就不要出来丢人现眼了
※ 引述《ivorysoap (ivorysoap)》之铭言:
: ※ 引述《Caroney (做想做的事)》之铭言:
: : #还有人事同意权审查,犬法官居然认为“立法院只能赞成或是反对,但不能要求被提名人提
: : 交资料或保证说实话”,那立法院到底要审查三小朋友?妈的败坏国家宪政民主法治就是这
: : 些垃圾
: 人一绿
: 大法官就连个国中生常识都没有
: 想像一下
: 公司征才面试
: 结果面试者资料一呈上
: 面试官只能就面试者资料给出 录不录取的结论
: 既不能要求面试者保证履历为真 也不能要求面试者回答的保证是真话
: 那还面试个鬼 不是面试员工 而是面试演员考验演技吧?
: 立委问了就违宪
: 那民间人资问了是不是就违法?
: 问你懂不懂ai大数据 面试者:懂! 那你现场证明你会? 面试者:你违法!
: 大概joh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