https://www.youtube.com/live/uTr_kgZK0fQ?si=YdNk8bB_IZ4It2h6
我知道大家不想给白莲教赚流量XD
所以我把主要的回应,还有问答部分比较重点的部分逐字打出来,这样大家就不用受精神折
磨了XD
今天老师的发言用那个迷因就可以总而言之解释,嘻嘻和不嘻嘻
一开始国昌老师第一句就是:
这个判决令人非常非常的遗憾(用两个非常跟阿北延押一样,那真的很遗憾齁)
对行政官员“呵护倍至”
行政官员公然在国会说谎,科与刑事处罚,在我们宪法法庭的眼中阿,是违宪的,宪法法庭
的判决可以说是“独步全球”。
[嘻嘻的部分开始了,老师对于有些东西居然合宪有点雀跃]
我想阿,这次宪法法庭的判决虽然没有荒谬到,如同民进党立法委员等51人所主张,把整个
立法程序都视为违宪,但是,在这个宪法法庭的判决当中,大家仔细的看就会发现,针对这
次国会改革法案当中,对于行政官员,对于接受提名的人,做的非常多的要求,我们大法官
认为都不违宪,(国昌此时露出莞尔笑容)包括当初民进党吵的最凶的,反质询,大法官没
有宣告违宪。要求被提名人,提送提名资料的时候,要切结上面所写的都是真的,也没有违
宪。
[不嘻嘻的部分开始了]
但问题是什么,当这些人违反要求的时候,科与处罚,全部都违宪,那代表了什么意思,这
一次宪法法庭的判决,就是要让国会的调查权彻底的空洞化。“要行政官员不可以反质询,
但反质询也没有关系,不会有任何处罚。”“被提名人提出资料的时候,要切结里面没有虚
伪不实,但有虚伪不实也没有关系,因为也不可以处罚”
这是我为什么说,对一个在台湾掌握强大权力的行政部门行政官员,呵护倍至。对正常民主
国家的调查权却处处刁难,的一个宪法法庭的判决。
最让我震惊也最荒谬的是,今天由民进党组成的宪法法庭,创造了一个中华民国特有的宪政
价值,中华民国的行政官员,在我们的国会里面,公然说谎,不可以科...与.......处罚,
如果科与处罚,这就是违宪。这是大家想要的民主法治,这是大家想要的宪政原则吗?
在宪法法庭的时候,我们已经清楚的提出了世界各国的立法法例,从美国到日本到韩国到英
国到法国到德国,我只想要请教一个问题,有哪一个国家的行政官员,在国会里面宣誓了以
后,竟然可以说谎不用负任何的责任。这样子的宪法法庭的判决,只是再一次验证了,由民
进党组成的宪法法庭,他们真正在意的事情是,千万别让台湾的国会享有正常的调查权,也
不要让台湾的国会,真正去追究公然在国会说谎,提出虚伪不实资料官员的责任。(外国法
律的部分有请各位高人打脸一下老师XD)
中间战国兄和火龙果姐就照本宣科,先略过XD
[后面记者问接下来蓝白会修法修到合宪为止吗?]
黄国昌说:
台湾民众党会提出我们自己的修法版本,那至于说中国国民党那边,就是属于他党的事务(
反正最后都会有一个最高机密版本,你先尊重人家有差吗XDDD)我们尊重中国国民党,他们
党内以及他们党团内部拟出的程序。
但我必须要老实跟大家讲喔,释宪的结果如果长这样子的话,内部逻辑错乱的程度,让接下
来要修法变得很困难.....譬如说,在听证会的时候,它说我们里面所规定的,包括说有拒
绝证言的权利,拒绝表达意见的权利,这些都合宪。但问题是调查委员会合宪,调查委员会
举行听证会合嗯.....合宪,受邀(的人)来,给他拒绝证言的权利,也合宪。但是他在上
面说谎处罚他是违宪。
我们大法官啊所谱成的一个程序啊,我必须要老实讲,真的让人匪夷所思,我们为什么会给
一个人在听证程序上拒绝证言的权利,就是怕他讲了话以后,自己遭受到任何不利的对待,
所以才有拒绝证言权利的必要,这是诉讼法的ABC啦~(讲著讲着想起自己的老本行)
[23:30开始,老师有点歇斯底里....]
我们宪法法庭今天宣告了一个让人.....(呆滞三秒)我真的不晓得该怎么形容的宪法价值
简单的来讲就是,行政官员在台湾的国会爱怎么唬烂就怎么唬烂,爱怎么说谎就怎么说谎,
因为在台湾的国会,公然说谎是不可以有任何法律责任,因为我们的宪法法庭告诉我们,如
果官员说谎科与他法律责任的话,就是违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