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北市前市长、民众党党主席柯文哲,涉嫌京华城容积率弊案,2日凌晨获台北地院无保
请回,台北地检署提抗告成功,高等法院昨裁定撤销,发回北院更裁;台北地院今日下午
2时重开羁押庭,庭讯至4时30分结束,5时多法官裁定柯文哲羁押禁见。
台北地院裁定理由出炉,认定柯涉嫌图利罪,纵使暂时坦承部分事实,仍有可能于将来避
重就轻、翻异前词,甚且勾串共犯或证人或灭证之虞,有羁押理由与必要性,故裁定羁押
禁见。
裁定理由全文如下:
法官谕知:
一、被告经讯问后,不争执声请书所指部分事实,并有被告、共犯、证人之陈述、相关卷
证资料等足稽。
被告明知增加过高、超过560%的容积予京华城一案违背法令,竟仍执意为之,贯彻意志,
迥然若揭,并因此致使共犯沈庆京之京华城一案,获不法利益二百余亿元。则被告涉犯贪
污治罪条例第6条第1项第4款之图利罪之犯罪嫌疑重大。
解释
柯文哲明知违法增加过高容积率还是硬给沈庆京 会让沈庆京获利200亿
二、本件就目前声请书所述内容及侦查检察官掌握之案情,虽形式上已符合贪污治罪条例
第6条图利罪之要件。然被告所为,究仅系被告单纯图利京华城共犯沈庆京、抑或与共犯
沈庆京期约甚至收受违背职务贿赂,仍有待侦查检察官依调查所获之具体证据查明。
而侦查系一浮动状态,随证据及资料获得逐渐形成具体之犯罪轮廓,甚至转成贿赂罪重刑
,则被告为避免受到重刑,纵暂时坦承部分事实,仍有可能于将来避重就轻、翻异前词,
甚且勾串共犯或证人;况被告所述,仍与已为本院羁押之共犯沈庆京、应晓薇、彭振声等
所述不一。
解释
虽然现在是以图利罪来羁押
但是随时可能会因为检察官发现新事证
把罪名改成收贿罪
为保障被告将来反对诘问权及证人证言之贞洁,且被告目前所涉犯最重之贪污治罪条例第
6条图利罪部分,最轻本刑为5年以上有期徒刑,确有事实足认被告有因犯重罪而有灭证及
勾串共犯或证人之虞。
三、考量被告权益保障及公共利益维护之动态平衡,并审酌宪法上比例原则,尤其刑事诉
讼法对勾串共犯或证人并无有效预防规定,亦无法如刑事诉讼法第118条规定以仅能于被
告逃匿时没入保证金之具保担保之。
为保全证据,且经衡量后,因本案为贪污犯行,造成共犯在京华城一案即获有二百余亿元
之不法利益,影响社会层面深远,应偏向公共利益维护,故认确无法以具保、责付、限制
住居替代,而有羁押必要,爰依刑事诉讼法第101条第1项第2款、第3款及第105条第3项规
定,羁押被告于台北看守所,并禁止接见、通信。自由时报0905
拜托
看清楚法官是怎么羁押柯屁的
现在图利罪是保底
收贿罪会因为新事证转罪名
拜托
小草法官来打脸北院的法官好吗
去法院干北检啊
不然你们在这自欺欺人是没用的好吗
我唸三流技术学院电机工程系
我是社会底层
但是我都知道要看法律裁定书
小草不是说自己是大法官的法官
怎么连基本的裁定书都看不懂?
还骗自己
检调廉没证据?
没证据怎么说服法官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