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讨论] 为何不由区长决定放不放?

楼主: laptic (无明)   2024-10-24 20:10:21
※ 引述《maybetodo (np)》之铭言:
: 要不要放假授权学校自己决定
: 压力是不是放给校长了
: 之后要不要由导师来决定呢?
: 如果县市首长因为行政区广泛
: 有山有海情况不同
: 因此没有办法扛责任
: 那为何不授权给区长来决定呢?
: 区长也是行政长官
: 好歹同一区内的学校可一起决策吧!
这通常是政治责任之归属的问题
毕竟《天然灾害停止上班及上课作业办法》第九条第一项明示,可以发布、通报的只有直
辖市长或县(市)长
但第二项同时指出,“依辖区地形、地貌、交通及地区性之不同”,首长得授权给区长、
镇长、乡长等发布。
不过相信是上情无法下达(或反之亦然)的困扰所致
如果要恰到好处地做好通报工作,理论上应避免引发“口径、步调不一致”的挞伐,且事
后的政治责任也得共同负担
但这些首长是否知晓办理方式,则还要看他们自身的态度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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