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讨论] 台北幼儿园事件 毛姓嫌犯起诉

楼主: hank811020 (小哲)   2024-10-22 10:37:16
台北市信义区某幼儿园性侵事件
毛姓嫌犯今年8月 一审判决应执行28年
全案上诉高院二审审理中
在毛姓男子一审审理阶段
北检发现另有多名儿童受害
另行签分侦字案调查
北检今天早上侦查终结
认定39名女童遭到性侵、猥亵、偷拍性影像
依法提起公诉 检察官请求量处“最重刑度”
节录起诉犯罪事实:
2022年 10月至 2023 年 7 月间,在幼儿园等处,对幼童为加重强制性交或加重强制猥亵
之行为,复使用手机等设备从旁拍摄上述过程;或偷拍幼童性影像,其中已查出幼儿的身
分高达39人。
毛男自2023年 2 月 17 日起在其行经街道、餐厅、商场、公园等公共场所之际,伺机挑
选身分不详、未满 18 岁之儿童或少年,使用手机、针孔摄影机等设备趁机偷拍被害人性
影像,此部分可辨识构成犯罪行为计306 次。
北检检察官认为毛男身为教保人员,原应以扶助幼童健康成长为己任,却为逞自身邪欲,
利用幼童不求回报之善意及信任,佯作亲暱,暗施魔爪,复趁机拍摄大量性影像,致令童
真折翼,家长同遭重创,其痛难言,实不下撕心裂肺,所生危害至深且钜;又屡屡在各公
共场所偷拍幼童或少女,视他人身体隐私如猎物,于光天化日之下,行暗黑龌龊之事,累
计国内受害者高达数百名以上,其犯行令人发指。
检察官认为毛畯珅的行为涉犯《刑法》加重强制性交、加重强制猥亵、《儿童及少年性剥
削防制条例》第36 条第 3 项之以强暴或违反本人意愿之方法使儿童被拍摄性影像等罪嫌
,依法提起公诉。考量他无情戕害幼童身心,诸多家庭为此深陷沉重哀恸,迄今难以平复
,兼衡《儿童及少年性剥削防制条例》自 84 年施行以来,实务上未尝出现触法情节重于
本案的幼童性剥削案例,同时参酌本案所涉刑事处罚规范立意及儿童权利公约相关指引,
建请法院量处被告“最重之刑罚”,以正国法,安定民心,并稍慰被害家庭之创口于万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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