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不满柯文哲遭押时“人身自由”遭限制!民众

楼主: linhu8883324 (SirLinhu)   2024-10-21 20:26:35
1.新闻网址:
https://news.cts.com.tw/cts/politics/202410/202410212391833.html
https://www.youtube.com/watch?v=LBY6YWBmmG8
2.新闻来源︰
华视新闻
3.新闻标题︰
不满柯文哲遭押时“人身自由”遭限制!民众党火速提案
4.新闻内容︰
综合报导 / 台北市
民众党主席柯文哲,在8月30日卷入京华城弊案遭到羁押,民众党随即在9月提案,认为检
方常要求被告自愿配合调查,让逮捕后24小时要提出声押的时间空洞化,遭到质疑,要不
要直接提案让民众党主席无罪比较快。对此黄国昌也反击,连刑诉要修哪条都不清楚。
民众党主席柯文哲(08.30)说:“后退后退。”8月30日检廉人员,大动作搜索民众党主席
柯文哲住家和办公室,过程中主席没抗拒也愿意配合,自行前往廉政署接受讯问,但民众
党对检察官作法很不满意,民众党立院党团总召黄国昌(09.11)说:“你如果没有逮捕他
,柯文哲主席各方面的人身自由,在法律上没有任何限制的基础,请问你凭什么阻止他接
受记者访问。”
立院党团总召黄国昌,9月11日怒气冲冲召开记者会公布优先法案,7天后就火速提案,指
出刑事诉讼法规定,检察官在侦查中认为犯罪嫌疑人有羁押之必要,应自拘提或逮捕后二
十四小时内,向法院声请羁押,但检警要求被告或犯罪嫌疑人,自愿同行配合启动询问,
不仅严重空洞化二十四小时之限制,更有侵害人身和通讯自由之虞。
立委(国)谢衣﹛G“法律的提案不应该以人废言,而是应该要看这个提案,有没有值得
讨论的地方。”立委(民)钟佳滨说:“你们就是显然的对于柯主席,遇到这种状况你们才
提啊,那为什么如果这个法条过去,不管是传唤拘提或自行到场,有这样的一个严重的瑕
疵,为什么人权大律师黄国昌委员,过去没有提。”
再回头看看当天柯文哲,“自愿”配合调查,检方没有提出声押的时间压力,但到了晚上
,柯文哲拒绝夜间侦讯说要回家遭当庭逮捕,从逮捕这刻起,检方必须24小时内决定是否
声请羁押,民众党现在紧咬主席主动配合调查时,被侵犯人身通讯自由,要来打算修正刑
诉诉讼法 请大家公决,却遭到网友说,要不要直接提案让民众党主席无罪比较快。
民众党立院党团总召黄国昌说:“他可能要把法条看清楚,他如果连刑事诉讼法,要修哪
一条都搞不清楚的话,做这种发言只是像他自己,经常的胡乱爆料又紧急删文。”柯文哲
案件缠身,还在看守所羁押中,白营场外持续为主席发声。
5.附注、心得、想法︰
黄国昌说要修刑事诉讼法规定,碰到柯文哲被羁押才来提案!
根本就是因人设事啊,刑事诉讼法几十年了捏,不是现在才有的啊!
干脆修法让柯文哲无罪好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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