楼主:
linein (linein)
2024-10-20 13:07:54抱歉,我说的不是绿法官
先依据宪法增修条文第三条可见
预算案与法律案是不同东西合先叙明
再依据释字391解释理由书写道
‘亦足以证明预算案之审议与法律案有其根本之差异,
在法律案则绝不允许法案通过,
文字或条次由主管机关自行调整之情事’
而行政院对于原民禁伐补偿条例
原先拒编预算
此举已违反宪法增修条文第三条
而后行政院又打算只给四万
依释字391条
行政院不能乱搞
结论:行政院有绿法官就能视宪法为玩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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