https://x.com/america/status/1847794197832556895
马斯克在宾州一场活动上宣布,从当日起(10月19日)到11月5日美国大选日,他每天将
向签署“美国政治行动委员会(America PAC)”请愿书的一位宾州登记选民随机发放100
万美元。
宣布完就当场发钱
https://i.imgur.com/nvU3uhj.jpeg
只是签请愿书,而且签完请愿书也不代表会投川普
不是明著说"投川普就随机抽一人发钱"
所以应该没有法律上的问题?
那台湾能这样搞吗?
拐一个弯发钱
政治上当然会吵很凶,但法律上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