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讨论] 美国的选举人票制度

楼主: william2001 (人间似水泊)   2024-10-19 22:49:43
每隔4年就会有媒体讨论美国的选举人票制度。这个制度的优点是照顾到小州,
因为如果是按照总票数来论胜负的话,则民主党只要经营加州和东北部及摇摆州就够了,
于是中西部的州也就是人口少的州的权益被乎视。
久而久之会产生“国家分裂”的危机,这也象征美国的先圣先贤的远见。
但也因为是比选举人而不是总票数,民主党选民会抱怨历史上有几次
民主党总统侯选人如高尔虽然赢得总票数却在选举人票上败北,这对于总
票数多的那一方也是不公平的现象。
所以我个人认为折衷的制度就是保持选举人票数设计,
但废除掉赢者全拿机制,而是由这两党在该州的得票数来计算选举人,但票数些微领
先的那一方,可以拿差不多6成的选举人权重,而败者可以拿4成。
也就是有个诱因让某一党想经营该州,却不致于赢得太过度,
而让该州的弱势党完全得不到权重。
不知道大家是否有更高明的想法?欢迎提出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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