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问说为什么法条三读过后,行政院没有先用覆议来阻挡?
答案很简单啊,因为DPP也有两位立委赞成这一条啊。所以同党行政院就不太会去阻挡。
不然不就自打脸了。
然后把法条挡下来的任务,交给第三方宪法法庭囉。
卓院长这边讲的释宪,不是针对总预算案退回这件事,而是针对禁伐条例这条法律案。
大法官在判断法条内容有没有违宪,跟行政院有没有先提过覆议是两回事。
※ 引述《scropio1190 (Reogoea)》之铭言:
: 你讲这话就两光了
: 当初修法通过的时候
: 如果你行政院觉得窒碍难行
: 就应该在总统公布后送到行政院10日内提覆议
: 阿结果勒?行政院什么都没做啊
: 那你行政院就等于表示接受这个法案的修正
: 来年的预算案就要依法行政提到6万块
: 结果咱们的行政院直接不依法行政
: 那我们以后干脆什么法也不用修了
: 反正你行政院也不打算执行
: 那大家就来玩释宪
: 但这次行政院输的机会比较高
: 毕竟你都没提覆议 事后在那翻脸是满难看的
: ※ 引述《shirman (跟风向对干)》之铭言
: : 这议题的确有释宪空间
: : 宪法规定立院不能增加预算
: : 那么立院透过立法通过法案来增加预算
: : 等于是透过间接手段来规避宪法条文
: : 这种玩法应不应该允许?
: : 那以后立院通过改法条的手段来指挥行政院
: : 那我们总统就是选爽的喽
: : 果然蓝白在国会扩权时期的目标还是没有改变
: : 就是想要“遥控行政院,架空总统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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