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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利进口中国制口罩混入实名制 负责人林明进依诈欺判3年6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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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0/17 17:52(10/17 18:22 更新)
(中央社记者林长顺台北17日电)加利科技负责人林明进涉嫌将中国制非医用口罩流入实名
制,犯罪所得超过新台币3000万元。法院今依诈欺等罪判处林明进应执行徒刑3年6月,加利
等2公司各处罚金40万元。可上诉。
检方起诉指出,加利科技原为口罩国家队成员,民国109年6月1日起征用量为定额每日19万
片。林明进因与中国人士熟识,有进口口罩管道,自同年6月18日起,以每片新台币1.42元
价格向中国安徽安景瑞公司购入非医用口罩467万8000片,进口后分装并打上国家队代码“1
1”。
林明进隐匿口罩原产地,将中国制非医用口罩冒充为自家生产的医用口罩,再依征用书提供
实名制征用共计395万6000片,以每片实名制医用口罩征用价格2.7元计算,诈得征用价款共
1068万1200元。
此外,加利科技利用征用厂商资格,低价向受经济部征用的不织布厂商购入医用口罩原料熔
喷不织布,却未实际用于制造实名制口罩,而挪用为一般市售口罩原料,牟得不法利益2339
万元。
士林地检署依药事法未经核准擅自制造医疗器材罪、刑法虚伪标记商品原产国罪、诈欺取财
罪起诉林明进、加利科技;林明进的特建企业涉嫌未经许可制造儿童医用口罩,另被依药事
法起诉。
士林地方法院今天依诈欺取财罪判处林明进3年徒刑,另依医疗器材管理法判处林男8月徒刑
,应执行有期徒刑3年6月。加利科技、特建企业则因其代表人执行业务犯非法制造医疗器材
罪,分别被判处罚金40万元。全案可上诉。(编辑:方沛清)11310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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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知不觉就过了四年
当年加利口罩中国制口罩事件
一些媒体和政治人物帮忙加利缓颊
批评卫福部的口罩国家队
现在加利和林明进等被判有期徒刑及科罚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