楼主:
swfswf (scfw)
2024-10-16 07:21:31※ 引述《beecksh (bee)》之铭言:
: 我有个想法不知可不可行
: 其实两边说的都有道理 一个怕你乱发动罢免
: 只要抄抄名册什么的就算有连署 这不太对
: 另一边确实也不能没收罢免权
: 但讲真的 办一次罢免选举也要花不少钱吧
: 虽然跟台电还有核四赔的五六千亿比是很少啦
: 若改成这样呢 现在规则都不要改动
: 增加一条
: 提案罢免方 若罢免失败 要付一半或几成的选务经费(可讨论)
: 若罢免成功 则是被罢免的那方来付这笔钱
: 若游戏规则改成这样 是否比较好呢
选举、罢免是我们国家决定政治领导者的方法,成败结果应该不涉及金钱责任才是,罢免
失败要负起金钱上的责任实属不合理,但选举补助款的制度也应该一并取消才是,有助于
我们民主政治走上正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