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镜周刊报导 指出检方查扣柯文哲的USB随身碟
其中内容写到谢国梁 200
对此 谢国梁今天受访回应证实 确实是帮家族长辈拿200万捐给民众党,
大致上就是如媒体所报导的这样。
不过,柯文哲并没有将这笔收到的200万 依法申报政治献金
换句话说 柯文哲是将这笔钱放进自己口袋
所以柯文哲到底为什么不依法申报这笔跟谢国梁收的200万 ?
1. 柯文哲认为这笔钱 本来就不是政治献金,是搓圆仔汤的佣金 叫党内谢立功、邱臣远
退选基隆市长,柯文哲认为这是仲介搓圆仔汤的钱,所以不需依法申报政治献金。
2. 柯文哲知法犯法 就是故意不报 要暗杠这笔佣金,若依法申报的话 摊在阳光下检视
会被社会大众知道,原来柯文哲私底下干这种肮脏的勾当 在当牵猴仔。
3. 其他
大家觉得是哪个可能性 比较高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