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讨论] 罢免就是太容易成案无误!

楼主: Bush731 (布什)   2024-10-14 21:43:44
第一阶段只要1%的选民就能提案,这门槛不会太低了吗? 应该修成要5%才对呀!
第二阶段只要1成的选民连署就行了, 太低了吧? 应该修成要2成才对呀!
还有,只要做满1年就能罢免的话 这门槛还是超低的 应该要修成做满任期的6成才对!
总此以上三大原因,才造成台湾的罢免案成案太浮滥了!
虽然之后不一定罢得成,但太容易成案很容易就成为昨天那个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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