就是那个倒阁啦
在行政院长总统可以无限提名、毫无限制、想换就换的前提下
给立法院倒阁权到底有什么意义?
假设总统-行政院长A1都是A党
立院60%B党、40%A党
B党有天生气、真的倒阁了
而且重选还选得爆好 变成99%B党、1%A党
就算是这么极端的状况之下
A党的总统仍然继续提另一个A党的行政院长A2就好
你99%的B党根本不能怎样
再倒阁
就再选
A党选输没差
再换免洗A3就好
这么脑残的制度到底是谁设计的?
完全保证了只要这个条文没修宪的一天
就根本不会有任何过半数的党 会无聊到去倒阁www