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引述 《DANANPA》 之铭言:
: 我赞成精神障碍或心智缺陷的行为人不应处死刑
首先请问
这病的认定
有没有和所谓你所说的审查程序一样严谨?
譬如有至少三个机构
然后有一致的鉴定
没有任何一个精神科医师有不同看法?
再来请问
有这病就不能死刑
如果病是犯案后得到的
犯罪当时明显有正常人的能力
病和犯罪无关也不行吗?
: 只有在严谨的审查程序下,最严重的罪行才可处以死刑
什么叫最严重罪行?
请得出明确定义
甚至正面或反面表列
杀人不严重?
杀人又分尸不严重?
杀人又奸尸又吃尸体不严重?
杀好几人不严重?
受害人有未成年幼童不严重?
: 绿鸟我都表态了,那可以讨论蓝狗葱对死刑的立场了吗?
来啊
黄国昌死刑立场摇摆,没核心思想
但既然dpp 可以从台独变roc 派
神主牌都可以扔地上踩
为什么别人的改变就是罪大恶极?
事实上日本就有知名废死律师
在妻子受害后跳到反废死立场
推动受害人家属参与法
所以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