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讨论] 再论日本所谓的"情状鉴定"

楼主: goetz (这世上还是有正义吧?)   2024-10-08 08:52:55
向各位报告一下:
李贼团队说"日本有所谓情状鉴定,所以台湾有社会鉴定是合理的",
所以我去读了一下日本"情状鉴定"的发展以及运用状况,
结果发现,李贼又在唬烂了。
日本的情状鉴定是怎样呢?
这种鉴定一般来说,主要是针对"犯罪行为人的犯罪心理状态"做鉴定,
所以鉴定的主体是有经验、有资格的临床心理师,
但即使如此,也还是有很多人质疑心理师的鉴定能力究竟到什么程度。
日本是以专业心理师为主轴都这样了,台湾李贼搞的这套就更荒谬了;
李贼说要有"鉴定团队",针对犯罪学、社会学、心理学等各方面进行鉴定,
看起来很详尽,但这些人都没有一个可供认定的专业标准,
比方说赵仪珊研究的是心理学,但她根本没有临床心理师执照啊!
(我查了半天确定没有,有的话欢迎指正)
犯罪学就更不要讲了,我上次在李茂生的演讲场就直指了,
这些所谓的"犯罪学者",本身都充斥着不理性的论述,
比方说"枪决死刑犯,是让羞辱的灵魂徘徊在台湾上空",这叫什么犯罪学?
这些人不具备一定的资格检定,跟日本那边需要执照的鉴定根本不同啊!
而且更进一步说,司法院委托李贼进行这个社会鉴定制度的设计评估,
然后李贼自己又身兼鉴定团队的负责人,这是球员兼裁判,
根本不公平。
总之,台湾的这个狗屁社会鉴定,基本上是李贼茂生搞出来,
图利特定人士(也就是他自己跟身边一堆狗腿)的玩意,
跟日本那边的情状鉴定是不一样的。
这是我的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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