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先说,自己现在也有台北市的一间小套房,
正在还贷款中,
所以我并不是因为买不起房而眼红。
我觉得打房新制很好啊!
虽然央行都有持续在打房,只是下手不够重。
以前规定:第1间贷款未还完,买第2间借钱不准宽限期
现在规定:第1间不论贷款还完了没,买第2间借钱也不准宽限期。
这很合理啊!不是吗?
又不是全面扼杀首购族,
在我心中,居住正义就是要这样做!
如果你都已经有一间无贷款,
彻底属于自己的房子了,
那你是有什么理由,
说你买第2间房也需要宽限期的?
不要跟我扯说什么第1间是继承,
这样会误杀,误你妈!
如果你不喜欢父母留给你的房子,不会卖掉喔?
你是不是要跟我扯说这是祖业?
然后把祖业拿去租给别人爽当包租公?
每个人都说祖传的不能卖,
那台湾就愈来愈没有地方可以盖房子了啊!
干他妈的一堆自私鬼!
都喊说“要政府打房”,
其实想的根本是“打别人的,让我买得起,然后不要打我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