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讨论] 台湾应引进“城堡法”,“坚守阵地法”

楼主: LAPDSWAT456 (胖达称霸地球)   2024-10-01 11:44:53
如果台湾法院实在不愿负判处死刑的责任
那至少应该让民众可以
合法保护自己生命财产安全
台湾应该引进美国二个法律原则
“城堡法”,“坚守阵地法”
1: 城堡法
城堡法
城堡准则(英语:castle doctrine,又译为堡垒原则),亦称城堡法(castle law)或
居所防御法(defense of habitation law);居住防卫权,一种法律原则,始于罗马法
,存在于英美法中,赋予在特定情况下,被侵犯人可以对于入侵其宅邸(在某些美国州份
,也可以是机动车或工作场所等合法占用的空间)的进犯者使用武力(甚至是致命武力)
进行防范和对抗的权力,而对于所造成的后果免于法律责任且不被起诉。
https://reurl.cc/yvl8Wa
坚守阵地法
坚守阵地法(Stand-your-ground law)是指当在受到威胁或者感到威胁时有权保护自身
或者他人(即使动用的手段可能致命),而无需考虑是否有安全撤退以避免危险的可能性

https://reurl.cc/WNVmWD
简单来说,如果台湾法律引进这二个原则
那么小偷进你家,你可以直接砍死他,不受法律追诉,同样像干哥的案件,被害学生可以
直接拿椅子乃至碎玻璃,直接打死干哥,不受法律追诉
这二个法律原则可以说是死刑的配套原则
既然法院不愿负保护民众的责任,那就把
保护自己的权利交给民众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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