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讨论] 柯文哲妥妥的贪污 违背职务收贿罪

楼主: tn00270144 (吱吱拉屎生蛆蛆)   2024-10-01 01:46:52
※ 引述《Scion (G8羊,专嘘废文)》之铭言:
: 就拿现在确定的资讯来说
: 京华城违法,这是连当初判柯文哲免押的法官都认定的
: 金流部分
: 1.威京集团相关人士各捐30万给民众党,共210万
一般人民要合法合规给政治献金,需要民众党同意吗?
不用啊!
这笔钱有证据是柯文哲要求的吗?
没有啊!
: 2.柯文哲竞选经费数千万流向木可
这点柯文哲早就出面说过了
就是那个李文宗同时兼任精选财务长还有木可董事
柯文哲误信老同学造成的恶果
柯文哲都已经承担政治责难了
要继续以此批判柯文哲,当然可以。
但有违法吗?
有也是李文宗乱搞违法
误信老同学,是要承担什么法律责任
: 3.木可汇给柯文哲400万
就是肖像权费用啊
柯文哲授权木可使用肖像权
木可使用柯文哲肖像权赚钱
依照合约付肖像费用,再正常不过了
难道要免费给木可使用?
到时候是不是又要说柯文哲图利木可了
而且柯文哲把这笔400万回馈社会公益
让这笔钱能够帮助社会有需要的人
如此无私奉献
这也不行…………
会不会太夸张了
: 所以就以目前已知的资料来说,柯文哲就是妥妥的违背职务收受贿络
: 小草们可以准备崩溃了
这个钱的来往
给政党政治献金有违法吗?
甚至说直接给钱,法律规定的赠与金额
有违法吗?
通通都没有违法
违背职务收贿
有证据这些金钱是双方期约
或者对价关系吗?
很明显没有啊
有的话北检也不用在那边疯狂押人取供了
直接起诉了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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