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黑特] 切文大仙:蔡英文死刑签的少,马英九也是

楼主: hamasakiayu (ayumi)   2024-09-24 12:08:46
从来都不是签多签少的问题
如果案子有疑虑
谁会主张速签速死?
原本法务部长签署死刑令
其中一个环节就是
如果到最后阶段,就是要执行死刑之前
法务部长觉得哪里有问题,别说可疑
有可怜可悯之处
都可以送回法院再议
这是一个双重保护的环节
结果在我国施行之上
却变成法务部长凭一己之私
可以任意决定要签跟不要签死刑令
这是一点道理都没有的情况
我还看过废死的所谓学者专家对此作出解释
他们叫这玩意叫主管裁量权
我是不知道主管裁量权什么时候可以大于司法定谳的判决结果
又,让这些犯人
遭受到判决书上没有的刑罚(无假释无期徒刑)
能不能算是人权国家的表现
上次新闻报导,已经有三个还四个死刑犯在狱中死亡
这些人
永远永远都没有办法接受到判决书上的刑罚
如果今天死刑违宪
他们被改判无期徒刑,是有可能二十五年就放出回归社会的
但,现在就因为历任法务部长无论是宗教或其他因素
就是让他们没有这个机会
这合理吗?
今天你们要废死,我没意见
立法院修法就解决的事情
这不难
立院席次不够,那就想办法争取更多认同
总是有给你完整过半的一天的
民意汹汹,你们怕掉票
这也没事
慢慢说服,总有一天人民也许会跟你们期许的一样变得所谓进步
但现在的做法
就是直接横材入灶
不管人民接不接受
也不管法律明文有死刑存在
也不管多次上诉后还司法定谳的死刑判决
今天法务部长想不签死刑令
他就不签
我就问一句,凭什么?
这算三小民主法治国家?
你非要这样玩
我也接受了
但至少给个前提吧
譬如设定三个月或六个月
法务部长必须向司法机关提出异议
由司法机关审酌是否有道理
如果有,那死刑犯改判
皆大欢喜
没有
那你法务部每隔一段时间继续提出异议
忘记了?
抱歉,你依法就要签死刑令
如果有这个异议前提
弄到法务部自己都提不出新想法新切入点了?
那不也证明这王八蛋该死吗?
欲求其生而不可得,不就这个意思?
而不是摆着,就那么摆着
不管不顾
这算三小?

Links booklink

Contact Us: admin [ a t ] ucptt.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