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讨论] 中华民国史上八次特赦

楼主: Ahhhhaaaa (果汁肥宅)   2024-09-19 19:49:53
1937年1月4日,国民政府主席林森特赦西安事变策动者张学良。
1961年10月30日,总统蒋中正特赦过失犯罪的蔡兴。
1965年11月3日,总统蒋中正特赦彭明敏。
1990年5月20日,总统李登辉特赦美丽岛事件27人。
2000年12月10日,总统陈水扁特赦因宗教而拒服兵役等19人、工运曾茂兴、苏炳坤。
2007年6月21日,总统陈水扁特赦白米炸弹客杨儒门。
2021年5月20日,总统蔡英文特赦布农族原住民猎人王光禄。
2022年4月22日,总统蔡英文特赦中华民国陆军花东防卫指挥部前少将参谋长韩豫平与侍
从士张淯森。
第八次特赦满特别的,韩豫平、张淯森犯的是贪污治罪条例,这样也可以特赦,要知道特
赦就等于撤回判决、完全没犯过罪的意思,以后照样可以从政、领良民证
这跟前面七次好像不太算是同一类的特赦吧,感觉特赦贪污犯的意义就差很多
我知道当时蓝绿都有人在帮他们寻求法律救济、上诉,但特赦跟上诉的意义完全不同吧?
当时蔡总统是出于什么动机、什么目的,要去特赦贪污犯? 不会怕观感不佳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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