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讨论] 黄珊珊黄国昌装瞎当法盲被谢震武吐槽

楼主: rahim03 (随风而去)   2024-09-17 18:45:55
※ 引述《rahim03 (随风而去)》之铭言:
: 京华城这件法律关系其实不复杂
: 你只要看一下民众党这一群人在讲的时候
: 都在回避什么,哪一个法条明明就存在却不敢讲就知道
推 nFONn: 台北市只有在《台北市土地使用分区管制自治 111.250.15.211 09/17 15:48
→ nFONn: 条例》,对“提供公共开放空间”此种情况明 111.250.15.211 09/17 15:49
→ nFONn: 订通案的容积奖励,对于其他县市都可援引的 111.250.15.211 09/17 15:49
→ nFONn: 五种容积奖励事由,台北市政府却没有通案规 111.250.15.211 09/17 15:49
→ nFONn: 定。 111.250.15.211 09/17 15:49
谁跟你说《台北市土地使用分区管制自治条例》只有针对提供公共开放空间规定?
你是不是看杨智杰这个法条只看一半的文章的?
https://www.laws.taipei.gov.tw/Law/LawSearch/LawArticleContent/FL003962
第十一章章名叫做“综合设计放宽与容积奖励规定”
章名有只针对开放空间?
然后其中80-1条到80-5要不要自己去看一下有只针对开放空间?
光是下面会提到的80-2条就有缴代金回馈换取容积奖励
可以不要这样话随便讲误导吗 以后我叫杨智杰都叫杨一半
然后我引用一下#1cu8z1jO Ahhhhaaaa 整理的这篇
土管条例的容积奖励早就在都委会讨论过
https://tinyurl.com/35zsncdt
其中第80-2条京华城就有办法做得到符合容积奖励的条件
而且依据80-2条放宽的容积奖励,甚至可以到达30%
但京华城为什么不要?
京华城自己是讲自己其他规划更赞啦
https://i.imgur.com/hthm2NP.png
但实际上我的解读就是他不想缴代金或提供楼地板回馈
因为依据这条规定要付出的代价是:
因前项优惠容积率所增之收益,于扣除营建及管销成本之净利益应提供市
政府百分之七十为回馈
所以对民众党的灵魂拷问又来了
台北市政府,可以因为特定财团不想依据土管条例规定回馈换取容积奖励,
就说我不想遵守土管条例,然后自己创设容积奖励送财团,可以这样吗
可以吗??
→ nFONn: 但是,我们却不能说,台北市政府没有权力对 111.250.15.211 09/17 15:49
→ nFONn: 个别“非都更案”给予容积奖励 111.250.15.211 09/17 15:49
推 nFONn: 台北市政府针对“非都更案”,与其他县市虽 111.250.15.211 09/17 15:51
→ nFONn: 然有不同作法,但从法令上来看,不能说台北 111.250.15.211 09/17 15:51
→ nFONn: 市政府违反了《台北市都市计划施行自治条例 111.250.15.211 09/17 15:51
→ nFONn: 》第25条,也不能说台北市政府没有法令依据 111.250.15.211 09/17 15:51
→ nFONn: 。 111.250.15.211 09/17 15:51
你干脆说民众党做的事情都不能说没有法令依据啦
因为柯文哲说的就是圣旨 就是法律好不好?
要不要有台湾省施行细则的五种容积奖励规定
本来就是地方自治的权限,依据都市计画法第32条、第85条
台北市就是有权力可以制定属于自己的容积管制和容积奖励
哪有不符你意不去修改自治条例,却是自己创设的?
土管条例的条文逻辑非常明确
就是原则商三容积上限依据同条例第25条是560%
例外可以依第11章取得容积奖励
在没有其他法律明文规定底下,你当然要遵守
不然土管条例是空气吗?干脆讲台北市府(柯文哲)想怎样就怎样啦
这根本是法律ABC
也只有杨一半敢写出那种文章
把自己尊业丢在地上践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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