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草现在最新的说法是:“只有行政法院可以认定行政处分是否违法,刑事法院不能,因此
刑事法院说柯明知这个行政处分违法,并以此为理由羁押他是不对的。”
这其实是混淆不同层次的问题。沈庆京拿到的那个处分合法与否,只有行政法院可以认定及
撤销没错,但这个合法与否涉及的是行政处分“效力”问题,行政处分在被撤销前,是合法
的行政处分。
但问题是,谁可以让这个处分有机会被行政法院检视合法与否?没有人阿!沈庆京拿到他满
意的容积率,难不成会去行政法院诉请撤销?当然不会,因此这个处分除非被行政机关依职
权撤销,否则就会是“外观上”合法的处分。
如果照小草的逻辑,只要处分形式上合法、没被行政法院撤销,法院刑事庭就不能说他违法
,那图利罪可以废除了。图利罪处罚的,不就是公务员利用职务,“给予人民原本不应合法
拥有的权利”?所以在那个权利是用处分的形式给予的时候,人民本来就会拿到一个“形式
外观上合法”的行政处分阿!而刑事法院认定的是“依法本来只能给什么处分内容,但你却
超出法律给多了”这件事,这当然是刑事法院能够判断的。
刑事法院认定的是“公务员指示做成特定内容的处分”有没有违法,这跟行政法院没有撤销
原处分,因此该处分在法律上及外观上是合法的状态,两件事并不冲突,不要在那边瞎掰好
吗?
所以说黄国昌跟黄珊珊他们最可恶的是,不断利用资讯落差,去向民众党支持者们输出这种
错得离谱的法律观念,让他们以为自己是对的,然后到处去胡扯乱扯,四处献丑还不觉得丢
脸,因为他们觉得国昌老师说的一定都是对的,卡提诺法学派,笑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