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一说一 大家赞成赖清德宣布KMT违法吗?
声请要件
政党之目的或行为,危害中华民国之存在或自由民主之宪政秩序者,主管机关(内政部)得
声请宪法法庭为宣告政党解散之判决。
宣告政党解散之判决,其评决应经大法官现有总额三分之二以上同意。
评决未达同意人数时,应为不予解散之判决。
看到立院蓝白乱搞 一直推违宪法案及删预算挡人事
这明显的行为,危害中华民国之存在或自由民主之宪政秩序
那
是不是该找时机宣布送请大法官解散KMT?
至于TMD 反正只有八席 留者无妨
毕竟我们是民主国家 不能独裁。
大家认为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