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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新闻来源︰
自由时报
3.完整新闻标题
高虹安诬告被判刑10个月 上诉高院再战翁达瑞
4.完整新闻内容︰
2024/09/13 19:09
〔记者洪美秀/新竹报导〕旅美教授陈时奋(笔名翁达瑞)向前新竹市长高虹安提出诬告自
诉,台北地院一审8月21日判高虹安10个月徒刑,陈时奋随后对高虹安提出972万元的民事赔
偿诉讼,高虹安不服一审判决已提上诉,翁达瑞也委任律师递状上诉,将与高虹安再战高院
。
翁达瑞于2022年4月及8、9月间,在脸书粉专贴文指出,高虹安的美国辛辛那提大学博士论
文,引用大量资策会的2篇期刊论文却未引注,被辛大指导教授除名、未列入其学术履历,
高虹安认为所述不实,控告陈时奋涉加重诽谤罪。北检将翁达瑞处分不起诉确定后,翁达瑞
向北院提出自诉,反控高虹安涉嫌诬告。
翁达瑞说,高虹安2022年8月曾2度返回辛大修改论文内容,并增补对资策会的谢词,论文已
经变更过了,但同年9月高虹安告他诽谤时,却未将此事告知检方,足以证明高虹安是明知
实情还恶意告人,有诬告的犯意。
翁达瑞称,这是高虹安提起的第二个上诉案,高虹安涉及诈领助理费,一审已被判刑7年4个
月。高虹安上诉后,台北地检署也提起上诉。检察官同时提起上诉,除对量刑表示不服,还
有另一个法理考量。
他说,这个法理考量就是刑事诉讼法370条的“不利益变更禁止”。简单讲,若刑事犯对初
审的判决不服而提起上诉,就算败诉二审法官也不能加重刑期。原本这个刑事诉讼条文原意
在保障被告的上诉权。若上诉可能被加重刑期,刑事犯遇到冤屈时就会不敢提起上诉,损及
司法救济的功能。反之,因为“不利益变更禁止”条文,狡猾的刑事犯会滥用上诉,因为不
会加重刑期,就算刑期不能减轻,至少也可以拖延入狱时间。
反之,检察官对初审判决不服也可以提起上诉。若检察官也同时提起上诉,二审法官就可加
重刑期,不受“不利益变更禁止”的限制。这也是北检与高虹安同时上诉的原因。
而高虹安的诬告案是由他委任律师提起的自诉,没有检察官的介入。在这起自诉案,委任律
师扮演的就是检察官的角色。因为诬告是刑事罪,高虹安提起上诉一样受到“不利益变更禁
止”的保护。而他的委任律师也可同时提起上诉,打破“不利益变更禁止”的约束。
因此,他与高虹安将再战高院。若高虹安赢了,她的刑期会低于10个月。如果翁达瑞赢了,
高虹安的刑期则会高于10个月。他说,会一路奉陪高虹安,追求公理正义的体现。
5.附注、心得、想法︰
看新闻,学法律
原来检察官上诉还有(代替国民)觉得刑期不够的用途喔
我以为只是浪费资源反正跑满审级制度的上限而已
除了柯老大连续剧
也来关注一下高市长的小插曲
诬告能成立真的是也是一种人才了吧?大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