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讨论] 京华城是图利,还是裁量怠惰?

楼主: a90636 (何昶)   2024-09-12 20:59:54
※ 引述《rahim03 (随风而去)》之铭言:
: 就是这个地方违法了
: 很多人在讨论这件事一直讲都市计画法第24条
: 但到底有没有去看过都市计画法第24条?
: 都市计画法24条规定是这样
: 土地权利关系人为促进其土地利用,得配合当地分区发展计画,自行拟定或变更细部计

: ,并应附具事业及财务计画,申请当地直辖市、县(市)政府或乡、镇、县辖市公所依

: 条规定办理。
: 这条只是让你土地权利关系人可以自提计画,根本没说你市府可以随便审查不受限制
: 市府依据第24条规定还是要回去用23条审查
: 然后都市计画法第23条第2项规定:
: 前项细部计画核定之审议原则,由内政部定之。
: 内政部确实也有订立细部计画审议原则
: 依照内政部都市计画细部计画审议原则第8点:
: 依第七点订定之容积率,不得逾越都市计画法省 (市) 施行细则或土地使用分区管制规

: 之规定,且不得违反主要计画有关使用强度之指导规定。
: 这边就明白告诉你
: 细部计画核定审查原则就是不能逾越土地使用分区管制规定
: 然后台北市政府自己有没有分区管制规定?有
: 台北市土地使用分区管制自治条例第25条规定商三容积上限是560%
: 第11章规定容积奖励要怎么给
: 没有任何一条告诉你可以自创容积奖励
: 所以京华城案20%的容积奖励很明显已经违法
这串应该就是结论了。作为原始串的来收尾,打个废到笑的感想:
其实我是不懂版上为何要草来草去鸟来鸟去
是风气就这样 还是对花钱的网军很敏感?
是以为这里没有一般市民吗
登入次数快两千但很少来政黑求解
先说我是被八卦版滥用政问水桶才来这
(干你X的我是去讨论高的论文诉讼过程
哪里是针对某人==
而且更多的是质疑法官 但法官也不是政治人物)
整串看下来 想起来了那个干话:
“我相信,众人的智慧远大于个人的智慧。”
事后诸葛来看,问对问题、有没有身段
两天的时间内就能在几千人的版知道争议在哪
苗花了那么久 也只能卡在都计法24条
也没问到关键的同法23条
我都开始怀疑是制度有问题还是人有问题
我相信下面还是会洗对柯有利的错误见解
或是对柯不利的错误见解
不过那不甘我的事了
我首串只是想说问问题要有基本的立论
不然别人会回很残破的资讯
所以我一开始就给清楚我所知道的法源依据
但可以看得出来我对合法持怀疑
回过头来我默认更多是“裁量瑕疵”
但最后结论是不只没有法源,还是明文禁止
这种峰回路转的讨论过程
说实在挺爽的
这边的讨论风气很不错 我决定跳槽来这
不过希望少一点没意义的贴标签
题外话:内文的黄色字要怎么在电脑版打出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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