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讨论] 没有法源依据不算违法...卡提诺法学?

楼主: z3645230 (最爱淳宝)   2024-09-11 22:06:57
看到有人说没有法源依据不算违法
京华城案560%往上增设到840%
没有法源依据就可以做了吗?
可以透过多数决直接做吗?
大错特错
如果没有相关法源依据
那就是“回到原本法令适用”
台北市土地使用分区管制自治条例第25条
明确告诉你商三用地容积不得超过15%
也就是不能超过560%
所以今天不是一句没有法源
你就可以擅自自创法令
你要先看看原本有没有规定
阿北难道没跟你们说要依“法”行政吗?
既然京华城找不到可以用都更条文增加
那就是回到最初商三用地560%
没有再增设的空间
这是目前检院一致的看法
图利罪很重要的违背法令
如果法令有规定
你又坚持要做
那就符合构成要件
那到底能不能超越原有法令
今天也越来越多迹象显示无法超越
不论是菱传媒“都委会执秘邵琇珮也认了,坦承京华城非都更区,北市府是透过变形手法让京华城取容积奖励。 ”
还是国民党游淑惠“京华城让北市府硬吞800平方公尺,且柯市长要求产发局尽速配合”
即使你不相信媒体讯息
国民党游淑惠可是说她在议会专案小组召集人期间就的确看过柯市长这份条子
而且产发局也为了不要这800平方公尺的青创空间,和京华城公文往返好几个月
这些都在在显示超过560%的部分违法!
不要再扯什么没有法源就能做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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