没想到还有人在信蔡正元这种低水准的名嘴
谈一下这八点质疑,一条一条来:
“672是什么罪状?
台北地检提讯柯文哲
指控柯文哲图利京华城
给予20%奖励容积率
使法定容积率560%乘以1.20
最后成为672%
从560%增加112%到672%
这个112%部份的奖励容积
才是台北地检指控的“图利”
几个争论的问题如下:
第一
原先讨论的840%容积率
根本不在检方指控范围
也就是从672%再增加至840%
属于京华城要多花钱
购买“移转容积率”168%部份
是不涉及图利的合法容积率
所以840%违法的说法
是有心人故意放话的错误说法”
错,整个时序表是2010年,威京集团申请土地使用分区变更,并指出此前已捐出土地作为
公园、广场用地等条件以期增加容积率。该案与市府交涉多年,最终在2018年,监察院确
定京华城的容积率为560%。
2021年,柯文哲市府额外批准了京华城多项容积奖励共计20%,加上容积移转30%,共计
50%,使容积率从560%大幅提升至840%
蔡正元的计算方法一开始就错,因为监察院给京华城最多的容积就是560%,但是他是用容
积移转30%和“违法的”容积奖励20%,所以蔡正元故意漏掉容积移转的30%,只有这容
积移转的30%是京华城要花钱。
“第二
112%的奖励容积率有违法吗?
台北地检认定这部份奖励容积
不符合“都市更新条例”
属于违法的奖励容积
但是京华城又不是申请都市更新
跟“都市更新条例”无关
怎么可以扯上符不符合的问题?
这不是刻意罗织罪状吗?”
是的,违法,你也知道不适用《都市更新条例》。这一开始都发局还退回喔,2018年8月
京华城函送细部计画变更草案给都发局。引用都市更新条例的绿建筑、智慧建筑及危老建
筑的耐震建物设计,要求各项容积奖励。都发局考量京华城不是都更案,于9月21日发函
退回。
发函退回新闻: https://pse.is/6eyevm
但是2021年居然神奇的通过了!2021年9月9日,北市都委会决议给予京华城额外20%的容
积奖励,把容积率从560%提升至672%,增加面积部分市价约新台币200亿元。苗博雅当时
有质疑为什么可以多给20%,柯文哲没鸟他。
https://pse.is/6eyf39
最后840%怎么来的?京华城再获批准以约44亿元取得市价约80亿元的30%容积转移,总容
积率由672%提升至840%。
“第三
京华城申请奖励容积是根据
“都市计划法”第39条授权
台北市及各县市自订施行细则
规范容积率
于是台北市及每个县市都有权
自订各种容积率包括法定容积
奖励容积和移转容积
这种申请案各县市很常见
又不是京华城独有的特例”
都计法39条不是这样解释的,而且京华城也不是用39条
“对于都市计画各使用区及特定专用区内土地及建筑物之使用、基地面积或基地内应保留
空地之比率、容积率、基地内前后侧院之深度及宽度、停车场及建筑物之高度,以及有关
交通、景观或防火等事项,内政部或直辖市政府得依据地方实际情况,于本法施行细则中
作必要之规定。”
这是典型问A答B,就我理解京华城是想用都计法第24条
“土地权利关系人为促进其土地利用,得配合当地分区发展计画,自行拟定或变更细部计
画,并应附具事业及财务计画,申请当地直辖市、县(市)政府或乡、镇、县辖市公所依
前条规定办理。”
但是重点,“依规定办理”,你不是都更,为什么可以用都更才有的奖励容积?
“第四
台北市于是自订的
“都市计划施行自治条例”
其中第25条规定台北市政府
“得拟订细部计划规定容积率”
京华城就是根据
“都市计划法”第24条规定
“地主得自拟细部计划申请容积”
台北市政府就是根据
京华城自拟细部计划公告
20%容积奖励其中包括
4%要求京华城设计顶级绿建筑
8%要求设计顶级智慧建筑
8%要求负责建造临近街廓通道
包括兴建公园和人行陆桥
这三项要求都要京华城多花大钱
并非无代价的奖励”
对,但是这20%的容积奖励京华城本来就不应该有,他本来就不存在的东西,花钱做出来
也是违法,不会因为花了钱他就变合法。
“第五
京华城的细部计画依法定程序
公告展览且经都审会审查通过
所以蒋万安市政府说明京华城案
合乎法定程序完成申请
不像高雄市政府“拒不公开”
高雄国宾的危险评估报告
京华城案从“都市计划法”到
“细部计划”程序完整
那来的“明知违反法令”?
那来的“图私人不法利益”?
那来的“直接故意违背法令”?”
游淑慧披露的公文里面,有公务员警告过柯文哲这可能违法,柯文哲当时没理他,还写了
一句“速审速决”。这不是“明知违反法令”是什么?
https://pse.is/6eyfua
“第六
京华城的奖励容积在公开展览时
没有人提出任何反对意见
附近居民不但没有抗议
还高度期待京华城可以改善
相对落后的居住环境
不像高雄国宾遭到居民强烈抗议
高雄市政府还不是给予
超标的36%奖励容积?”
有一个民众跟市府陈情了七次反对京华城,结果市府置若罔闻,后来还被媒体披露
https://www.ftnn.com.tw/news/296365
“第七
京华城申请奖励容积
要投下更多建造经费
台北市政府有什么损失?
临近居民有什么损失?
事实上不但毫无损失
何况京华城本质上就是投资案
这个巨额投资案不只居民获利
台北市政府及中央政府
更因此而增加很多税收
这种没有人受损
而明白图利政府的投资案
还要筘柯文哲图利罪责
这不就是政治追杀吗?”
但是爽的只有沈庆京一个人啊,这个案子是商场改商办,多了200多亿送给沈庆京,看不
出来改商办对于地方经济活络到什么地方?
“第八
柯文哲如果有向京华城收贿
台北地检就应该举证收贿金流
直接以收贿贪污罪名羁押
而且不是七弯八拐罗织图利罪
再找有“经营关系”的媒体放话
掩饰检方“明知违法泄密罪”
这不是台湾应该有的司法!”
这几天媒体披露一堆金流,你不信就算了。我就问你蔡正元一句,既然合法,为什么需要
花4500万疏通议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