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镜周刊把检察官编的故事给写出来了
柯文哲问彭振声有关监察院纠正京华城案,
彭振声说会议有讨论,结论也出来了。
柯文哲说竟然是共识决,那就这样吧。
检察官说这样就是串供。
金流部分,
因为沈庆京的帐本有1500万不明,
柯文哲usb 的excel档
有个日期1500小沈,所以就是那个找不到的1500万
然后
170万家木可的450万加一些有的没有的
约700万就是柯文哲增加的不明财产。
所以有收贿嫌疑
再来拿
会议纪录和和公文留存的签稿
说柯文哲这样是明知违法,仍然执意为之。
如果你是法官会买单检察官的说法吗?